根据《亚洲av
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办法》(河工大政研〔2025〕9号)文件与《亚洲av
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办法》(河工大政研〔2025〕10号)文件要求,结合亚洲av
实际,特制定《亚洲av
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办法》与《亚洲av
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办法》。现予以公示,详情见附件。公示期从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0月31日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到亚洲av研究生工作办公室(6213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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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0月29日